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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篮球公开赛哈尔滨赛区-中哈篮球比赛时间

tamoadmin 2024-08-07
1.给我提点篮球知识2.篮球运动的起源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外援制度4.我想了解篮球5.打篮球要几个人?有哈规则?给我提点篮球知识[编辑本段]篮球的起源

1.给我提点篮球知识

2.篮球运动的起源

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外援制度

4.我想了解篮球

5.打篮球要几个人?有哈规则?

给我提点篮球知识

中国篮球公开赛哈尔滨赛区-中哈篮球比赛时间

[编辑本段]篮球的起源

(注:以下“西”为西班牙语词汇)

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

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在二百多个国家流传市面着,而且至今美国篮球还誉满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美军传入欧洲。

为了纪念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的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詹姆斯·奈史密斯纪念馆。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奈史密斯30岁时便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始终被人们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才受到应有的尊重。75岁高龄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费,不承担其在柏林的旅馆费和入场券费用。而美国奥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这位篮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则很尊重和敬佩他,不仅解决了他的旅馆费用,并邀请他为奥运会首场篮球比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全体参赛运动员介绍了这位篮球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全部比赛结束后,琼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发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奥林匹克特别勋章,以表彰他发明篮球的功绩。当一位德国小姑娘向他敬献月桂冠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动得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为了永远怀念这位篮球运动先驱,国际篮联在1950年第1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期间举行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上,决定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的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现代的篮板、篮圈和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需双方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分别站在两端线外,裁判员鸣哨并将球掷向球场中间,双方跑向场内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抱着球跑向篮下投篮,首先达到预定分数者为胜。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否则即判犯规连续3次犯规判负1分;比赛时间规定为上、下半时,各15分钟;对场地大小也作了规定。上场比赛人数逐步缩减为每队10人、9人、7人,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5人。

1904年在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并有多种文字出版,发行于全世界,这样,篮球运动逐渐传遍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一项世界性运动项目。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统一了世界篮球竞赛规则,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间,规则曾多次修改,与现行规则有关的重要变化是:将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为失分队在后场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必须在10秒钟内把球推进到前场;球进前场后不得再回后场;进攻队员不得在“限制区”内停留3秒钟;投篮队员被侵犯时,投中罚球1次,投不中罚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两届奥运会的篮球比赛中,出现了两米以上的多人,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曾两次扩大篮球场地的“限制区”(也叫“3秒区”);还规定,一个队控制球后,必须在30秒内投篮出手。60年代初有关10秒和球回后场的规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届奥运会后取消了中场线改画边线的中点而中止。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后,又恢复了中场线,这些规定又继续执行。17年增加了每队满10次犯规后,在防守犯规时罚球两次,防投篮时犯规两罚有1次不中再加罚1次的规定。1981年又将10次犯规后罚球的规定缩减到8次。很明显,人员的变化的技术,战术的发展引起了规则的改变,而规则的改变又促进了人员和技术、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变化。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来,规则的改变对篮球比赛的攻守速度,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以及意志、作风等各方面都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篮球是16年第21届奥运会上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

篮球运动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的,随后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会里也有了此项活动。在1910年的全运会上举行了男子篮球表演赛之后,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中学校的篮球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开展得较好,水平也较高,当时的比赛规则很简单,在球场中间画一个约有1米直径的中圈,中锋队员跳球时一只手必须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术也简单,中圈跳球后,谁接到球就自己运球,超过防守人就投篮。当时只会直线运球前进,传球方法是单、双手胸前传球,跑动投篮是用单手低手上篮,立定投篮无论远近都是用双手腹前低手投篮。1925年前后,进攻和防守的5名运动员,有了较明确的分工,中锋对中锋,后卫对前锋,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对手。但前锋的职责是只管进攻投篮,不管退守;后卫的职责是只管防守抢截球,不管投篮。前锋和后卫很少全场跑动,只有中锋要攻守兼顾。以后又逐渐改为两后卫1人助攻(活动后卫),1人留守后场(固定后卫),两前锋也变为1人留在前场专管偷袭、快攻,1人退守后场助防。技术动作也有所发展,跑动投篮出现了单手、高手投篮,立定投篮出现了双手胸前投篮,传球出现了单、双手击地传球,运球出现了两手交替运球躲闪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进的技术。规则中增加了罚球区和罚球线,队员犯规4次即被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罚球可由队长指定任何1个队员主罚。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每次投中或罚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开始比赛。而中国篮球运动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较大提高 。

1892年,篮球运动的发明人史密斯订出18条简易规则,篮球运动进入对抗比赛的阶段,继而产生了比赛的组织领导者、执法公断者——裁判员。

外国称篮球裁判为“球证”,每场比赛有正、副两个“球证”。建国前,我国称篮球裁判为“司令”,每场篮球赛只有一个“司令”。解放后改称裁判员,每场球赛设正、副两个裁判员。

我国现行篮球裁判分为五级: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由于篮球比赛的速度强度都愈来愈大,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有些国家已开始试行每场比赛设前、中、后三个裁判员。

[编辑本段]奈史密斯制定的篮球规则

①篮球运动是用手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

②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许的;

③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

④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接触;

⑤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根据这5条基本原则,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一共有13条。这13条的基本内容是: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 15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这原始的13条篮球竞赛规则,虽然不系统,不完整,有些条文还不够明确,但对初期篮球运动的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越来越高,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它要求严格、科学、系统地管理篮球竞赛。

[编辑本段]篮球竞赛规则的演变

规则的修改,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而篮球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又促进了对规则不完善地方的适当修改或补充,从而使篮球运动向健康与高级的方向发展。

规则与篮球技、战术就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规则通过肯定、否定、允许或不允许,来保证篮球比赛的正常进行,促进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球场上符合规则的动作,就是正确的动作,反之是错误动作。

规则从最初的13条发展到现在的58条,篮球技、战术从原来的简单、低级发展到现在的高级水平,都是它们许多年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结果。如:运球技术从最初的以肘关节为轴发展到现在的以肩关节为轴,正是因为规则对发展中的技术不断肯定的结果。现在,规则明确指出:运球结束的标志是双手触球的一瞬间或运球的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过垂直面时即运球结束。如掌心始终

向下,大拇指未超过垂直面,球是不可能在手上有停留的。所以,以肩关节为轴的大臂运球与单手后拉、后转身运球的现代技术就以法定的形式肯定下来了。再譬如:投篮技术的发展,从最初的原地双手胸前投篮,发展到现在的高手自上而下的扣篮与单手或双手的补篮等高超的技术,规则明确规定都算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因此,扣篮、补篮等现代技术就得到了迅速发展。而近年来,比赛中出现后仰跳投、后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也是因为规则对攻守技术强调了垂直面的原则、腾空队员原则等几个处理身体接触与犯规的基本原则所决定的。在犯规处理上,特别强调了攻守平衡的指导思想,迫使和促进了投篮队员为摆脱防守、避免撞人犯规而取的各种形式的跳投技术,以达到得分的目的,推动了防守战术的不断发展等。

国际篮联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年对规则要进行一次修改与补充,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篮球技、战术进一步的发展,并限制粗作,使比赛向文明、于净及紧张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发展。

规则的变化是不可知的,也不是哪一个人心血来潮随意更改的,它是按一定的修改目的米进行的。具体的修改规则的指导原则是:

1.公 平。这是修改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对比赛双方都是公平的。因为篮球比赛是双方在等同的时间、空间、地面、人数的条件下进行篮球意识、技战术及身体素质的较量。

2.均 衡。均衡(或者是平衡)是指进攻和防守这两个方面必须保持平衡。如一场比赛很容易得分或很难得分,都会使比赛变得呆板而不精彩,那么篮球比赛使人兴奋的魅力将会丢失。

3.定 义。规则定义要言简意明,文字确切。

4.编 纂。规则要编纂,避免重复,做到前后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5.简 短。规则要简短扼要,避免罗唆,使人很难领会。

6.例 外。规则正面作了许多规定,如没有例外的规定(即注解),规则也很难实行,例外正是为了保证正面规则的实施。

7.安 全。规则要保证人身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与气氛中顺利进行。

8.权 力。必须给裁判员权力,让其在比赛中有权威地胜任工作,执行规则。

9.连 续。规则要使比赛尽可能地减少中断次数,从而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比赛更紧凑,更精彩。

10.无 利。规则要使比赛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从违反规则中得好处,从而使比赛公平合理地进行

[编辑本段]基本规则

基本规则一

1.比赛方法

一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候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而增加人数。比赛分四节,每节各10分钟,NBA为12分钟,每节之间休息5分钟,NBA为130秒,中场休息 10 分钟,NBA为15分钟,另在NBA中在第4节和加时赛之间和任何加时赛之间休息100秒。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举行延长赛 5 分钟,若 5 分钟后比数仍相同,则再次进行 5 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

2.得分种类

球投进篮框经裁判认可后,便算得分。3分线内侧投入可得2分;3分线外侧投入可得3分,罚球投进得1分。

3.进行方式

比赛开始由两队各推出一名跳球员至中央跳球区,由主审裁判抛球双方跳球,开始比赛。

4.选手替换

每次替换选手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则不限定。交换选手的时间选在有人犯规、争球、叫暂停等。裁判可暂时中止球赛的计时。

5.罚球

每名球员各有 4 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NBA中为6次)。且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度上场。罚球是在谁都不能阻挡、防守的情况下投篮,是做为对犯规队伍的处罚,给予另一队的机会。罚球要站在罚球线后,从裁判手中接过球后10秒内要投篮。在投篮后,球触到篮框前均不能踩越罚球线。

6.违例

大致可分为(1)普通违例:如带球走步、两次运球(双带)、脚踢球(脚球)或以拳击球。(2)跳球违例;(3)跳球时的违例:除了跳球球员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触到球之前进入中央跳球区。

基本规则二

24秒钟规则:进攻球队在场上控球时必须在24秒钟内投篮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赛均为24秒,全美大学体育联合会比赛中为35秒)。

8秒钟规则:球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对方的半场)。

5秒钟规则:持球后,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掷界外球出手,FIBA规则规定罚球也必须在5秒钟内出手。

3秒钟规则:分为进攻3秒和防守3秒。进攻3秒:进攻方球员不得滞留于3秒区3秒以上;防守3秒:当某防守方球员对应的进攻方球员不在3秒区或者3秒区边缘、且彻底摆脱防守球员时,防守方球员不得滞留禁区3秒以上。

侵人犯规: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行为。

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因表现恶劣而被判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球员做出的不体现运动员精神的犯规动作,比如打人。发生此类情况后,球员应立即被罚出场外。

队员5次犯规:无论是侵人犯规,还是技术犯规,一名球员犯规共5次(NBA规定为6次)必须离开球场,不得再进行比赛。

违例:既不属于侵人犯规,也不属于技术犯规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主要的违例行为是:非法运球、带球走、3秒违例、使球出界、用脚踢球。

队员出界:球员带球或球本身触及界线或蚧线以外区域,即属球出界。在球触线或线外区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扰球:投篮的球向篮下落时,双方队员都不得触球。当球在球篮里的时候,防守队员不得触球。

球碰板后对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被紧密盯防的选手:被防守队员紧密盯防的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传球,运球或投篮,否则其队将失去控球权(NBA规则中无此规定)。

球回后场:球队如已将球从后场移至前场,该球队球员便不能再将球移过中线,运回后场。

[编辑本段]篮球基本技巧

1)控球技巧

1.持球

2.躯干盘球

3.颈部盘球

4.单脚盘球

5.跨下前后抛球

6.膝部盘球

7.跨下8自行盘球

2)进阶段技巧

动作

1.摇摆腰部

2.举手开足

3.球和足部方向相反

4.投篮

5.摇摆颈部

6.驻足

比赛中的技巧及基本功:

(由于内容太多,不能提交,若你愿看可以访问下面的网址:

篮球运动的起源

篮球运动是1891年由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发明的。

当时,他在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由于当地盛产桃子,这里的儿童又非常喜欢做用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戏。这使他从中得到启发,并博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类项目的特点,创编了篮球游戏。

随着场地设施的不断改进,篮筐取消了筐底,并改用铁圈代替桃篮,用木板制成篮板代替铁丝挡网,场地增设了中线、中圈和罚球线,比赛改由中场跳球开始。与此同时,场上比赛队员也通常改为每队5人,开始有后卫、守卫、中锋、前锋、留守等位置之分。

此外,奈史密斯制订了一个不太完善的竞赛规则,共13个条款,其中规定不允许带球跑、抱人、推人、绊人、打人等。这大大提高了篮球游戏的趣味性,并且吸引了更多的人来参加这一游戏,从而使篮球运动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国。

这就是篮球的起源。

扩展资料

篮球运动的特点:

1、对抗性:篮球运动持续时间可长可短,但需要参与者快速奔跑、突然与连续起跳、敏捷反应与力量抗衡。

2、集体性:篮球运动不仅要求运动员具有技战术能力,以及在比赛中表现出的智慧、胆略、意志、活力与创造力,运动员也必须具备勇敢顽强的斗志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观赏性:篮球比赛中,可以欣赏到娴熟的运球、巧妙的传球、准确的投篮、机智的抢断、精彩的扣篮和出奇的封盖,再加上攻守交错、对抗变换,从而使比赛双方斗智斗勇,球场形势变化富有戏剧性,能使参与者和观看者得到心理的满足和愉悦。

4、趣味性:篮球运动简单易行,趣味性很强,可以因人、因地、因时、因需而异。通过变换各种活动方式,篮球运动更加方便与吸引人们的参与,以达到活跃身心、健身强体的目的,进而提高社会的文明氛围,充实人们业余文化生活。

5、健身性:人们通过参与篮球运动,既可以强身健体,也可以使个性、自信心、审美情趣、意志力、进取心、自我约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培养团结合作、尊重对手、公平竞争的道德品质

百度百科-篮球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外援制度

1995-1996赛季:首位外援登陆CBA

1995-1996赛季,浙江中欣男篮聘请了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篮球运动员米哈依尔·萨芬科夫,这是CBA联赛历史上首位外援球员。

1996-1998赛季:外援大规模引进

1996-19赛季,CBA联赛各支球队开始了大规模的外援引进。联赛赛制规定,每支球队可以拥有两名外籍球员,赛季中除了五支军旅球队和山东男篮之外,其他球队均引进一名或两名外援,但两名外援不能同时出场。19-1998赛季,江苏南钢、广东宏远、上海东方、辽宁沈飞客车、浙江中欣等多支球队引进两名外援。

1998-2001赛季:外援用四节四人次

自19赛季起,CBA联赛的参赛队伍由八支扩展到了十二支,用了主客场的赛制。在球队扩军后的1998-1999赛季,CBA联赛规定各支球队在一个赛季的过程中最多允许引进四名外援,不再限制两名外援不能同时登场,用了四节四人次的新规定,同时首次允许在赛季中途更换外援。“全华班”、“双外援”等名词应运而生。在1998-2001的三个赛季,CBA联赛外援政策变动不大。

2001-2004赛季:最多引进3外援 NBA球星涌进

2001-2002赛季开始,CBA联赛规定各支球队可以引进2-3名外籍球员,但是比赛中最多允许两名外援上场,外援用4节5人次的政策。联赛多支球队引进了三名外籍球员,包括北京首钢引进萨兰哈德、艾克尔斯、阿尔斯通;山东永安引进马尔吉纳斯、洛兰达斯、达柳斯;辽宁盼盼艾克、迈克鲁、隆尼。

2002-2003赛季,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CBA联赛也招来了多名拥有NBA履历的外援,CBA联赛多支球队在赛季中更换外援。

2004-2008赛季:实行倒摘牌统一选外援

2004-2005赛季,CBA联赛首次引进了统一选外援的制度,选秀形式取倒摘牌制。联赛定于2004年8月27日-31日,在美国篮球学院14支CBA参赛球队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在俄勒冈州尤金市挑选自己所需的外援,按照统一的工资标准和管理条例与被选中的球员签约。随后的几个赛季CBA联赛的外援政策变动不大,外援出场时间用4节5人次的制度,赛季初统一进行倒摘牌选秀。

2008-2009赛季:外援政策重大变革

2008-2009赛季,取消此前的统一选秀制度,联赛允许各支球队自由挑选外援。各支球队允许注册两名外籍球员,联赛后四名的球队加上新加入的天津队和青岛队还可以再挑选一名亚洲籍外援。赛季中外援的上场时间不再受到限制(对八一队除外),各支球队允许更换两人次的外援,更换时间不作规定但亚洲球员不允许更换。

国内球员包括香港和台湾地区球员,有资格使用亚洲外援的球队如放弃注册第三外援,就可以选择“4节7人次”。对全华班队伍时,对手除了继续保持4节5次外援外,最后一节只允许单外援上场(亚洲外援也等同于外援执行)。

2014-2015赛季:末节单外援 4节6人次时间不变

2014-2015赛季,CBA外援政策将发生重要变化,在外援的使用时间上依旧沿用4节6人次,但最后一节将不再允许使用双外援。

在过去的联赛中,大部分球队选择在下半场使用双外援,这也导致了在决定比赛胜负的时刻大部分球都在外援手中掌控,国内球员很难在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发挥自己的作用,造成国内球员在国家队的比赛中难当大任。此项改变也是为了促进国内球员在关键时刻处理球的能力。

此前针对对阵全华班八一队时,要求其他球队在外援的使用上只能用4节5人次,并且最后一节不能用双外援,这个政策在下赛季并不会发生改变。另外,亚洲外援仍然可以按国内球员使用,这也意味着拥有亚洲外援的球队在第四节可以同时派出一个外援和一个亚洲外援。

2015-2016赛季:后6名球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

2015-2016赛季,亚洲外援使用政策调整,即由2014-2015赛季后8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调整为2015-2016赛季后6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2016-2017、2017-2018赛季后5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同时,仍维持2014-2015赛季第4节亚洲外援上场不受限制的规定。此外,从2015-2016赛季开始,非“全华班”的球队与“全华班”球队比赛时,外援上场时间由原来的两人4节5人次,改为两人4节4人次 。

我想了解篮球

感觉你没有必要了解篮球的

你男朋友又不是要和你单挑你弱他就不要你

你如果更加柔弱说不定他更加喜欢

你直接跟你男朋友问这方面的知识岂不是更加增进感情……

打篮球要几个人?有哈规则?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本方/对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坚实且无障碍物的表面(图1)。其尺寸是长28米、宽15米,从界线的内沿丈量。

国家联合会为举办、比赛,有权批准最小尺寸为长26米、宽14米的现有比赛场地。

2.2 线

所有的线应用相同的颜色(最好白色)画出,宽5厘米并清晰可见。

2.2.1 界线

比赛场地是由两条端线(在短边)和两条边线(在长边)组成的界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在球队席就座的人员距比赛场地应至少2米。

2.2.2 中线、中圈和半圆

中线应从两边线的中点标出并平行于两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圈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里面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内的颜色相同。

半圆应标在比赛场地上,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圆心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上(图2)。

2.2.3 罚球线和限制区

罚球线应画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沿到它的最外沿应为5.80米,其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想线上。

限制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里面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圈内的颜色相同。

罚球时留给队员们的沿限制区两侧的抢篮板球位置,应按图2标出。

2.2.4 3分投篮区域

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引出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沿分别距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6.25米。该交点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以上述规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半径为6.25米(量到圆弧外沿)的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在记录台和球队成同侧的场外。

每个区域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长2米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与边线成直角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使用。任何其他人员应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处。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第三条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

——篮板支撑构架(包括包扎物)。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钟装置。

·供暂停什时用的计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个独立的、显然不同的和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标志牌。

·交替拥有指示器。

·比赛地板。

·比赛场地。

·足够的照明。

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附录:篮球设备”。

22.1 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22.2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第23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23.1 定义

23.1.1 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23.1.2 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队员和任何其他人队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 规定

23.2.1 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2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23.2.3 在争球期间,如果队员移动到界外或他的后场,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24条 运球

24.1 定义

24.1.1 当在场上已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

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掷球的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球触及地面或另一队员。

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24.1.2 队员偶然地失掉和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24.1.3 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的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获得控制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24.2 规定

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在两次运球之间他在场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球。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第25条 带球走

25.1 定义

25.1.1 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25.1.2 在场上正持着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为旋转(合法移动)。

25.2 规定

25.2.1 对在场上接住活球的队员确立中枢脚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移动或运球时: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双脚同时落地,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一脚落地,于是,该脚成为中枢脚。如果队员跳起那只脚并同时落地停止,那么,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5.2.2 对在场上控制了活球并已确立中枢脚的队员的带球行进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移动时:

——开始运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并一脚或双脚同时落地。但一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一脚或双脚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 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该队员在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26条 3秒钟

26.1 规定

26.1.1 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26.1.2 队员在下列情况下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26.1.3 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27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27.1 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该队员是被严密防守。

27.2 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28条 8秒钟

28.1 定义

28.1.1 某队的后场由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2 某队的前场由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内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3 球进入该队的前场,当:

·球触及前场时。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触及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

28.2 规定

28.2.1 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他的前场。

28.2.2 当先前已控制球的队由于下列情况的结果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8秒钟周期应以任何剩余的时间继续:

·球出界了。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了。

·一次跳球情况。

·一次双方犯规。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第29条 24秒钟

29.1 规定

29.1.1 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

在24秒钟内,为构成一次投篮: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而且

·球离开了队员的手后,球必须触及篮圈或进入球篮。

29.1.2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和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

·如果球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记中篮得分。

·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如果球撞击篮板(不是篮圈)或未碰篮圈,一次违例发生,除非对方队员即时和清楚地获得了控制球,在此种情况下,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29.2 程序

29.2.1 如果裁判员因为任何正当的与任一队无关的原因(24秒钟装置错误的复位等)、或与控制球队的对方有关的原因停止比赛,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和球权应判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对方将被置于不利,24秒钟装置应从中断的时间继续。

29.2.2如果某队已控制球或双方都未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错误地发出信号,此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控制球队已被置于不利,比赛应被停止,24秒钟装置应被校正并且把球判给该队。

29.2.3 罚则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比赛被裁判员停止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第30条 球回后场

30.1 定义

30.1.1 球进入某队的后场,当: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与后场接触的队员或裁判员。

30.1.2 球已被非法地回到后场,当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是:

·在他的前场最后触及球,而后该队员或同队队员在他的后场首先触及球。

·在他的后场最后触及球,而后球触及前场,接着,并被在后场的该队员或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这个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球入界。

30.2 规定

控制活球的队员不得使球被非法地回到他的后场。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干扰

31.1 定义

投篮或罚球

·开始:当球离开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手时。

·结束:当球处于下列情况时:

——从上方直接进入球篮并且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触及篮圈。

——触及地面。

——成为死球。

31.2 规定

31.2.1 干涉得分发生在投篮中:当一名队员触及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的球时,并且:

·球在下落飞向球篮中。

·在球已碰击篮板后。

31.2.2 干涉得分发生在罚球中:当一名队员触及飞向球篮的、触及篮圈前的球时。

31.2.3 干涉得分限制适用到:

·在投球中球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球已触及篮圈。

31.2.4 干扰发生在投篮中,当:

·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触及球或球篮并阻止球穿过球篮。

·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进攻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使球进入球篮。

31.2.5 干扰发生:在罚球中,当:

·在一次罚球(随后有进一步的罚则)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一名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使球进入球篮。

31.2.6 投篮的球在飞行时和:

·在一名裁判鸣哨之后。

·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之后。

在球已触及篮圈后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队员不得触及球。

涉及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31.3 罚则

31.3.1 如果一名进攻队员发生违例,不判给的分。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31.3.2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发生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

·当球在罚球中出手时,得1分。

·当球在2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2分。

·当球在3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3分。

得分的判给就好像球已进入球篮。

31.3.2 在最后一次或仅一次的罚球中如果防守队员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得1分,随后执行防守队员技术犯规的罚则。

32.1 定义

32.1.1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32.1.2 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32.1.3 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被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33条 接触:一般原则

33.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因按照他的高度变化。(图5)

33.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 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圆柱体)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想的圆柱体内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当裁决阻挡/撞人情况涉及持球队员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起跳、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以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应以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防守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场上的另一地点,只要落地点和起跳和落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没有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已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33.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有球或无球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发生了一起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它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动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之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33.11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看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3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发生。

33.14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4条 侵人犯规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队员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以及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4.2 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次或3次罚球。

第35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35.2.1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

35.2.2 如果在双方犯规的同一时间出现的情况不同,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投篮有效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36.1.3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36.1.4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在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