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联赛不能转会的条款,不同联赛为什么可以比赛
1.求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球员转会的制度和规则,越详细越好
2.足球员的转会是怎么会事?
3.NBA的交易
4.NBA球员转会的规则是什么?
5.欧足联的转会规则,要详细的
6.fm2022切尔西开档不能转会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球员想从A俱乐部转会到B俱乐部,那么AB两个俱乐部之间先就转会费达成协议,如果这个协议打不成,转会泡汤;如果转会费协商好了,B俱乐部可以接触该球员,一般是该球员的经纪人,双方商议合同年限、工资、奖金等个人待遇,如果这个协议达成,该球员可以去B球队进行体检,体检没问题,转会就成功了。如果个人待遇谈不妥或者体检不合格,转会也得告吹。一个球员有长期合同在身的活,B俱乐部是不能越过A俱乐部去接洽该球员的。
这仅是一般情况。
各国足协对于球员的转会要求是不一样的,从全球角度来看,欧洲主流联赛的转会制度是最为规范的。目前为止欧洲足球市场主要存在三种转会形式,人们通常称为三大转会体系:前博斯曼体系,博斯曼体系和蒙蒂体系。
前博斯曼体系应用到1995年,博斯曼体系从1996年沿用至今,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合同到期的球员转会费为0,可以按照本人的意愿自由转会到任意俱乐部。蒙蒂体系关注的是如果球员要求转会,但是俱乐部不放人,球员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赔偿费来“赎身”,然后再去和新球队接触。
关于年轻球员,自由球员的转会问题,以及合同只能半年的球员具体转会步骤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的话,可以玩玩FM这款游戏,对转会问题就会很明白了。
求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球员转会的制度和规则,越详细越好
可以。但合同未到期转会需要支付大量违约金。转会是体育领域的一个专业名词,是指运动员在本身合同期限内,从某一家俱乐部或球队通过俱乐部及个人双重合同达成协议后,转至另外一家俱乐部或球队的过程。
足球员的转会是怎么会事?
欧洲足球联赛,球员转会分个两个时期,夏季转会与冬季转会。因为多数是跨年的联赛,夏季转会为主,冬季转会一般是半程,转会者较少。
转会除了自由转会(合同到期不续约,寻求新的发展)。多数是合同未到期,被其他球队挖走,这需要购买的俱乐部支付转会费,至于转会费高低,由卖家来决定了。
NBA的交易
中国球员的转会:
国际足联的转会: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
1997年10月,国际足联执委会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五十七条通过下列规则:
序言?
1、本规则涉及的是队员从一个国家协会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时的身份和资格。?
2、下列第一、二、三、七、八、十章及第12、13、30、31、32和36条的规定对国家间转会均有约束力。?
3、每一个国家协会必须制定本会内转会的体制,使本会内转会有章可循。国家协会的转会规则应报国际足联批准。协会内的规则应包括上述第2款的内容,应遵循下列各条的总的原则并制定解决转会期内争议的条款。
第一章 队员类别?
第1条?
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的队员均为业余或非业队员(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
第2条?
1、除领取参加足球比赛和从事协会足球活动的实际费用外,无任何报酬的队员为业余队员。
2、队员所需旅费、住宿费及训练、装备和保险等费用均可报销,不影响队员的业余身份。
3、任何因参加比赛或从事与协会足球有关的活动收取的报酬超过上述第2款规定的费用的队员为非业余队员,除非他根据下列第25条又获业余身份。?
第3条?
1、队员的身份由其所属的国家协会核实。?
2、国际转会中因队员的身份引起的争议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解决。?
第4条?
1、各国家协会应有所属非业余队员的正式登记注册。?
2、如需要,国际足联可索取注册的有关部分。?
3、队员如未在国家协会注册为非业余队员,离会时也不视为非业余队员。?
第二章 非业余队员?
第5条?
1、在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是队员应和所属俱乐部签有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和有关经济条件。?
3、合同副本应送国家协会备案,国际足联有权视情况随时提取。?
4、只要是在国家协会注册的非业余队员,俱乐部与其签约时,国家协会可在合同中增加条款。?
第三章 队员资格?
第6条?
1、只有在国家协会注册,并加盟协会所属俱乐部的球员,才能参加国家协会举办的各种竞赛。?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队员方可由国家协会认定参赛资格:?
1〕从未曾有某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中注册者;?
2〕按照国家协会的规定,在国内俱乐部间转会者;?
3〕从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并持有前者签发国际转证明者(参见第7条)。?
3、上述条款不包括下列第7条第4款的情况及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特别授予临时资格的情况(参见第7条第3款)。?
第四章 国际转会证明?
第7条?
1、有资格在一个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踢球的业余和非业余队员必须在该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后,才可在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参加比赛。?
2、如无下列情况,国家协会不得拒绝为队员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1〕队员未履行完原俱乐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原俱乐部与队员将要转会的另一个国家俱乐部之间存在非经济方面的争议(参见第14条至第17条);?
3、队员身份委员会(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或在有上述的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可责令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或自行签发代替国际转会证明的证件。如为后者,应明确规定有效期限。?
4、如果自要求转会的协会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后,转会队员的协会仍未发出转会证明或未提供拒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前者可发一临时证明准许队员在该国踢球。?临时证明自提出转会要求之日算起一年后即为永久证明。如期间又收到原协会的回复,讲明了不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临时证明即行终止。在上述六十天的期限内,任何队员都不得参加新俱乐部的正式比赛。?
第8条?
1、只有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才有权索要国际转会证明。如未经索取即收到对方国家协会的转会证明,该证明无效。国家协会不得注册该名队员,必须重新索要国际转会证明。?
2、国际转会证明为一式三份,由国家协会签署,使用国际足联专用的转会表格或内容相似的表格。
3、原始件送要求转会的国家协会。副本寄国际足联秘书处。另一份存原国家协会。?
4、收到转会证明的传真件,国家协会即可批准队员有参加比赛的临时资格。?未收到原国家协会签发的正式转会证明的原件前,队员的踢球资格将自动取消。?故意利用这一临时资格条款让其注册队员到另一个国家协会临时比赛的国家协会将受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处罚。?
第9条?
1、国际转会证明应写明证明持有人自某日起有权在某协会比赛。?
2、国际转会证明不附带任何条件。?
国际转会证明尤其不能限定有效期。任何就此附加在转会证明上的条款均无效。?上述条款以第7条第3款及第4款的条款实施为准。(参见第33条有关队员被租借给另一俱乐部的程序)。?
3、绝对禁止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时以任何形式收费。?
第10条如转会时签有规定队员回国参加国家代表队比赛的时间的专门协议(参见第38条),协议须作为国际转会证明的附件。?
第11条?
1、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发给正受停赛纪律处分的队员。?
2、如遇上述情况,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在停赛处分结束之日前发出。?
3、如队员的纪律处罚为停赛一定数量的比赛,在停赛5场以下比赛的情况下,执行停赛处罚的国家协会可向另一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只要后者书面保证该队员在其协会注册期间也停赛相同数量的比赛。?
4、任何有关上述第1款中涉及停赛纪律处分的争议,都应提交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五章 队员国际间转换?
第12条?
1、非业余队员符合下列条件即可与另一俱乐部签约:?
1〕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或将在六个月内期满;或?
2〕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一方以正当理由而取消;或?
3〕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双方经共同的协商后取消。?
2、队员的新合同下能有任何影响其履行完现有合同的内容。如队员希望在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参见上述第1款1),期间他只能签一个新合同。?
3、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
4、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5、业余队员只要不违反原俱乐部和新俱乐部各自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随时可以转会。第13条?
1、任何想雇用与另一俱乐部有合同在身的队员的俱乐部,在与该队员接洽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与队员所在俱乐部联系。?
2、违反上述规定的俱乐部,将至少被罚款50,000瑞士法郎。?
3、在队员的合同期已满的情况下,队员和析俱乐部双方均不需就正在进行的接洽通知原俱
乐部。?一旦队员与新俱乐部签约,新俱乐部根据第14条的规定就可能存在的补偿问题与队员的原俱乐部联系。?
第14条?
1、如非业余队员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2、如业余队员以非业余队员身份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3、如业余队员转会到另一俱乐部,身份不变,其原俱乐部不得索要培养费。?
4、假定已转会的业余队员,在转会后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现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5、假定队员曾以业余身份几经转会,但在首次转会后的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他现以非业余身份踢球的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6、上述第4,第5款规定的三年期限只适用于年满十四岁的队员。?
7、如队员的原俱乐部根据上述第4、第5款认为自己有权索要培养费,必须于队员转为非业余队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俱乐部未遵守第13条第3款的规定,不执行此条款)。?
8、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的队员转会,如果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工的国家协会间转会,双方对队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已经期满无异议(即: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结束或有关双方均同意缩短或取消合同并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上述斜体字部分只适用于1999年4月1日前签订的转会合同)。?
9、欧洲足联负责制定本足联的转会规定,解决国家协会之间训练培养补偿费等事宜及上述第8款提及的情况。?
第15条?
1、第14条所提到的培养费的数额由有关的两个俱乐部协商决定。任何队员与原俱乐部或第三者与原俱乐部达成的有关培养费协议的协议的均无效。?
2、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如队员转会至另一俱乐部,其原俱乐部可与本俱乐部的队员签订有效协议,放弃按规定自己应得的培养费。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3、两个俱乐部根据规定签订的培养费数额的协议须通知两个有关的国家协会。?
第16条
1、如国际转会证明签发三十天后,俱乐部之间仍不能就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参见第14条),而又不属于下列第4款由洲足联解决的情况,需将争议交国际足联解决。
2、洲足联可制定本足联解决上述第1款所争议的规定,在本辖区的会员国中执行。?
3、洲足联制定的上述第2款提到的规定必须交国际足联执委会批准。?
4、如果洲足联的规定已生效,该足联所管辖的俱乐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能由洲足联解决。
5、上述机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6、必须在转会证明发出后十二个月内将争议提交国际足联或有关洲足联。?
第17条?
俱乐部之间有关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争议提效国际足联后,由国际足联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如争议涉及合同条款,则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18条?
1、上述第17条提及的专门委员会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主席,或他的代表及两名国际足联主席特别任命的委员组成,前者负责主持会议。?
2、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专门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执行。?
第19条?
不属于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其他任何争议,即:?
-队员业余和非业余身份的争议;?
-国家协会之间,俱乐部和、或队员之间与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争议;?
-队员现在国家协会和、或俱乐部允许其应召回国参加比赛的争议;?
-本规则范围内的其他争议。?
上述争议只能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
第20条?
1、两个俱乐部之间关于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的任何争议不得影响队员的体育运动或职业活动,也不得因此原因拒发国际转会证明。?
2、除上述第1款的原因外,其他争议可导致队员停赛。?
3、值得强调的是,如队员确实未履行其和原俱乐部的经济义务(欠款,未归还装备或用品等),国家协会可拒发国际转会证明。队员一旦还清欠款,或归还了物品,国家协会就应立即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第六章:向执委会上诉的程序?
第21条?
1、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决定应按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的(d)和(e)款的规定报告执委会(参见国
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5款)。?
2、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诉,由一个国际足联部分执委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述做出明确的裁决,组成该委员会的执委不得同时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第22条?
1、国际足联秘书处收到的所有上诉由国际足联主席任命三名执委组成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三名执委不得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2、上述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由国际足联主席指定处理各次上诉的特别委员会主席。?
第23条?
1、与裁决直接有关的国家协会、俱乐部、队员或教练员如不服均可上诉。?
2、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可维持,取消或修改原决定,也可做出不利申述方的决定。?
第24条?
1、上诉应在国际足联秘书处将裁决通知有关各方后二十天内提出。?
2、国际足联只受理通过国家协会提出的上诉。上诉必须是书面的,由申述方签字方可有效。3、2000瑞士法郎的上诉费用应在上述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国际足联秘书和。如胜诉,费用退还。如败诉,费用没收。?
4、如上诉明显无理,作为纪律处罚,还将对上诉方处以罚款。?
5、上诉委员会决定申诉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七章 业余身份的重新获得?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在重新获得业余身份前,需有一段过渡期。?
2、在甘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队员,须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才可归为业余队员。但如果队员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协会重获业余身份,这一过渡期可缩短为一个月。?
(过渡条款:上述斜体部分适用于1997年4月30日以后的情况。)?
3、过渡期从队员在某俱乐部以非业余身份参加者的最后一场比赛的日期算起。?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重获另一俱乐部的业余身份后,其原俱乐部不得要求现俱乐部付给补偿费。
2、下列第27条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外。?
第27条?
1、如果队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非业余身份,他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有权就其训练要求补偿费(如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队员又变换了俱乐部,队员以业余身份注册过一段时间的俱乐部不得要求补偿费。?
3、如对重获业余身份的队员是否确实以业余身份在新注册的俱乐部踢球有疑问,该队员以非业余身份最后效力的俱乐部可要求国际足联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采取有关措施。?
第八章 停止踢球?
第28条?
1、不再参加正式比赛的非业余队员,在三十个月内,仍被视为最后雇用他的俱乐部的注册队员。?
2、时间从队员停止比赛的赛季结束开始计算。?
3、合同期满,不再参加比赛的非业余队员所在俱乐部不得向队员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4、此条各款不妨碍某人在不踢球的条件下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
第29条?
1、如在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停赛的非业余队员希望以同样身份重新开始踢球,他仍为最后受雇的俱乐部的队员。如果该俱乐部允许他转会,则有权要求培养补偿费(如在同一协会内转会,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已超过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队员最后所属的俱乐部则无权再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章 特别条款?
第30条?
1、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及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工作许可的影响。?
2、因此,欲雇用队员的俱乐部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训练和培养补偿费用(或应付的工资)。?
第31条?
如在俱乐部之间签订队员转会合同,或队员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时由国际足联队员转会经纪人代理,在合同中必须提及这一事实,并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承担这一责任的经纪人姓名。
第32条?
只有俱乐部有权按本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索取补偿费。?
第33条?
1、按本规则条款规定,一个俱乐部将队员租借给另一俱乐部即为转会,并依下列情况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队员离开一个国家协会加入另一国家协会并被租借给其所属的俱乐部踢球;?
-租借期满,队员回到原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
2、租借非业余队员的条件(租借期,租借的责任等)应由有关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而不
得的转会证明上附加条款,否则无效(参见第9条第2款)。?
3、不经出租队员的俱乐部的书面授权,租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将队员转会到第三家俱乐部。4、除非有意将租借期与赛季结束安排在一起,队员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34条?
任何有关避难队员的身份问题均由队员身份委员会做裁决。?
第35条?
十四岁以下队员不需要国际转会证明。?
第36条?
未满十八岁的队员以非业余身份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任何有关延长合同期的条款均无效。?
(此条款只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第37条?
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不受理任何自发生起已超过两年的争议。?
第十章 队员回国代表国家比赛?
第38条?
1、任何与非业余国家队队员签有合同的俱乐部,无论队员年龄大小,都必须在其被选为本国国家队的情况下,允许他回国参赛。?
2、这一条款同样也适用于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如俱乐部的队员被召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俱乐部必须放行。?
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比赛:?
(1)每年不超过五场国际比赛。如已参加了七场国际比赛,而当年该国家协会还需进行世界杯预选赛,必须允许队员参加完世界杯预赛。?
(2)此外,国际足联所有赛事决赛阶段的比赛或由国家一队参加的洲际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或洲际足联组织的与出线国际足联比赛有关的其他比赛的决赛。?
(3)此外,任何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做出特殊决议的有关比赛。?
3、如一国家协会的代表队获当然出线权,上述第2款规定的比赛减至每年五场。?
4、队员回国比赛应有训练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国际友谊赛:四十八小时;?
(2)国际比赛预赛:五天(包括比赛日)?
(3)国际比赛决赛:十四天。任何情况下,队员都必须于开球前48小时到达比赛地点。?
5、有关足协和俱乐部可根据需要,就延长队员回国比赛的时间达成协议。如在队员转会时即已达成了协议,协议副本应附在国际转会证明后。?
6、依此条款应召完成国家协会的任务后的队员必须在他被召开参加的比赛结束后24小时之内归队。如比赛在队员注册俱乐部以外的洲进行,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8小时。?
7、如队员被召参加的两场比赛之间相隔八天以上,不可留队不归。?
第39条?
1、除非就延长回国比赛的时间另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参见第38条第5款),否则按第38条规定允许队员回国比赛的俱乐部不得要求经济补偿。?
2、召回队员的国安协会应承担员国比赛的旅费。?
3、被召队员注册的俱乐部应负责队员整个被召时期的伤病保险,包括他应召参加的国际比赛中的受伤保险。?
第40条?
1、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队员,当其本国协会召其回国参加某一级国家队比赛时,都必须应召回国。?
2、召回在国外的队员的协会必须在要求其参加的比赛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需借助国际足联要求在国外踢球的队员回国参赛的协会只能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求助国际足联:?
(1)已要求队员现在注册的国家协会干预,但未果;?
(2)有关情况报告必须在要求队员参赛之日前五天送达国际足联。?
第41条?
因伤病不能应召的队员,如其协会要求,必须接受协会提定医生的检查。?
第42条?
根据第38条,队员在被召期间或本应被召期间绝不能替其注册的俱乐部比赛。不论因何原因,队员不愿或不能应召,此项不得为其俱乐部上场比赛的时间规定还需再加五天。?
第43条?
1、如俱乐部不按上述第38条至第42条行事,拒绝让队员回国比赛或对召集不予理睬,将实行下列制裁:?
(1)罚款;?
(2)警告或停赛有关俱乐部。?
2、违反上述第42条规定的俱乐部将受如下制裁:?
(1)上述第1款所列部分或全部处罚;?
(2)俱乐部所属国家协会将宣布有该队员参加的比赛为对方获胜,其俱乐部所得分数均无效。以杯赛制进行的任何比赛不论比分如何均判对方队获胜。?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第44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处理并不得上诉。?
第45条?
本规则首次于1991年4月实行,并分别于1991年12月、1993年12月、1996年12月、1997年5月和1997年9月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修订。
1
是俱乐部给俱乐部的钱吗?
是,其实很多转会费是另一种形式的违约金,自从博斯曼法案出台以后,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但很多球员的合同并没有到期,俱乐部怕球员们走,在合同中设立违约金,这里面转会费有的是因为违约的原因,但大部分还是球员真正实力的体现,如果拖到合同还有半年,那么球员赛季结束就可以自由转会,俱乐部则人才两空了,就像卡萨诺,他就真只值500万欧元?
还有俱乐部的转会费也不是一次性付清的,索拉里之所以来国米,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年罗纳尔多转会时马德里欠国际米栏钱!!
2
那球员的工资怎么办?
球员的工资由所在的俱乐部初,比如贝克汉姆,他在曼联时工资欧曼联给,在皇马是工资由皇家马德里给
3
我把一个好的球员买过来合同四年..到最后一年,再把他转会掉..那不是赢了三年的时间钱?
不是的,你买了一个好球员,比如罗纳尔多三年前来马德里,马德里是要给国际米兰转会费的,同时这三年罗纳尔多的工资也是马德里出的,如果今年夏天罗纳尔多走人,那么皇家马德里也会得到一些转会费,俱乐部出钱,球员出力,各获利益
4
现在谁的工资最高?
目前欧洲年薪最高的足球运动员是切尔西的兰帕德,他的年薪大约为1368万美元
5
谁的转会费最高?
下面是找到转会费排行榜前10名的球星:
姓 名 时间 转出球队 转入球队 转会费(万美元)
齐达内 2001 尤文图斯 皇家马德里 6620
费戈 2000 巴塞罗那 皇家马德里 5610
克里斯波 2000 帕尔马 拉齐奥 5410
维埃里 1999 拉齐奥 国际米兰 5000
布冯 2001 帕尔马 尤文图斯 4590
门迭塔 2001 瓦伦西亚 拉齐奥 4150
贝隆 2001 拉齐奥 曼联 3950
阿内尔卡 1999 阿森纳 皇家马德里 3570
奥维马斯 2000 阿森纳 巴塞罗那 3550
图拉姆 2001 帕尔马 尤文图斯 3540
NBA球员转会的规则是什么?
NBA交易一般指NBA球员转会
NBA联赛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 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 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NBA里没有转会一说,球员流动多是通过彼此交换完成的。
以下是关于球员交易的一些规定:
1:工资总额在工资帽(salary cap)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本赛季为5770万美元)以下的球队,可以进行任何交易,只要交易之后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工资帽的计算,是联盟上赛季篮球事业收入(BRI)的51%,再除以30,也就是上赛季联盟球队的数量。2008-09赛季,联盟的篮球事业收入为3.39亿美元,篮球事业收入在每年6月进行统计。
举例:2008年夏天,洛杉矶快船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他们仅用一个受保护的2010年第二轮选秀权,就从丹佛掘金换到了马库斯-坎比。当然,由于掘金是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而且交易是一对一的,他们从中得到了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Trade Exception)。
2: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绝大部分球队都是这种情况)进行交易,要遵循劳资条款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支球队转入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年薪总额的125%+10万美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球队交易出去一位、或几位球员,年薪总额为1000万,那么交易进来的球员年薪总额,不得超过1260万。
3:选秀权和现金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当中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做为一种补偿手段,并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2009年夏天,克利夫兰骑士与菲尼克斯太阳达成交易,骑士送出本-华莱士、萨沙-帕夫洛维奇,以及现金,从太阳得到了沙奎尔-奥尼尔。在这笔交易中,现金并不会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这只是太阳没有得到想要的未来选秀权,随后要求骑士提供的变相补偿而已。当然,如果骑士在交易中送给了太阳未来选秀权,那么这个选秀权同样不会在交易中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
4:交易特例
交易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交易。
在一个非瞬时交易中,球队引进的球员年薪不得超过送出的球员年薪+10万美元。按照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一方要送出多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交易,而非瞬时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交易。当然,有时交易双方会把一笔多人交易,拆分为多笔单人交易,以便从中赚取交易特例。
如果一支球队先用一位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一位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那么,总体上讲,他们转入210万美元年薪,转出200万美元年薪,完全符合薪金对等原则,只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下完成交易,甚至还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进行了交易而已。
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价值100万美元的信用点,之后他们又使用这个信用点+选秀权(价值为0),换来了那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而这个所谓的信用点就是交易特例。
当交易一方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时,这种交易更容易完成、理解。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直接得到一位球员,只要这位球员的加入,不会使他们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这样一来,另外一支参与交易的球队,就会得到一个与那位球员年薪等价的交易特例。
交易特例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也不能和其他球员打包使用,而是只能再度完成一对一的交易。不过,一个交易特例可以拆分为多个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自动作废。
举例:2006年夏天,印第安纳步行者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新奥尔良黄蜂进行交易,后者用1998年第二轮总第50位新秀安德鲁-贝蒂的选秀签约权,直接从步行者得到了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双方这笔交易符合一对一的原则,而黄蜂的工资总额又在工资帽以下,所以步行者得到了一个75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等同于斯托贾科维奇的年薪)。此后,步行者使用这个交易特例,成功地从亚特兰大老鹰换到了艾尔-哈灵顿。
5:阿朗佐-莫宁条款(Alonzo Mourning Rule)
联盟总裁有权对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举例:2004年冬天,新泽西篮网与多伦多猛龙达成交易,莫宁被当作交换文斯-卡特的筹码送出。但是,莫宁一心重返迈阿密热火,拒绝前往多伦多进行体检。为此,联盟特意修订了劳资协议。
6: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
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举例:2005年初春,波士顿凯尔特人将佩顿、汤姆-古格里奥塔、迈克尔-斯图尔特,以及三个未来首轮选秀权送至老鹰,换回安托万-沃克。此后,佩顿与老鹰协议解除合同,并马上与凯尔特人重新签约。
7:能够被交易球员的资格
新秀在签约之后,30天内不得被交易,其他自由球员签约之后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这两者取晚者)之前不得被交易。
举例:2008年夏天,休斯顿火箭与萨克拉门托国王达成协议,计划交易罗恩-阿泰斯特。但是,由于新秀东塔-格林刚刚与火箭签约不久,火箭只好等到30天的期限过后,才正式与国王完成交易。
8:先签后换当筹码
前面说过了,刚刚签约的自由球员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之前不得被交易。不过,这里也有例外,联盟允许球队签下本队自由球员,然后马上把他们当作筹码交易出去,而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则不被允许。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篮网与达拉斯小牛达成交易,而小牛为了拿出能够与杰森-基德年薪达成薪金对等的筹码,签下了本队已经进入准退役状态的自由球员基斯-范霍恩,从而完成交易。在被交易到篮网之后,范霍恩没有打过一场比赛,白白领到了一笔价值不菲的薪水。
9:交易否决权
如果一位球员在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两年,那么他将有权享受早拉里-伯德条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这一条款可以确保他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与球队续签大额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未经他的同意,球队无权将他交易。
当然,如果本人同意被交易,那么加盟新东家之后,这名球员将自动失去早拉里-伯德条款的保护,待这份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期满之后,将被看作是普通自由球员。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前夕,德文-乔治为了保护自己的早拉里-伯德条款,行使了交易否决权,导致小牛不得不重新组织筹码,与篮网交易基德。
10:BYC 这个计划只是一种设想
全称为Base Year Compensation,可直译为基础年补偿条款,是一个用来保护交易公平性的限制条款。按照BYC规定,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在利用拉里-伯德条款,或者早拉里-伯德条款,与本队自由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就属于BYC。此外,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与本队新秀合同到期的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也会属于BYC。
按照规定,BYC球员在被用来进行交易时,他的价值只能按年薪的一半来计算,此举是为了限制某些球队为了得到某位球员,而随意给本队自由球员开出大额合同,强行达到薪金对等完成交易的做法。
BYC球员在BYC资格生效之后6个月,或者下一个6月30日(两者取晚者)之前有效。
举例:2007年夏天,科比-布莱恩特一度提出转会要求,希望前往芝加哥公牛。当时,科比的年薪为1771万美元,公牛如果愿意交易,就需要拿出1771万美元左右的筹码,而这势必会让公牛的阵容伤筋动骨。但是,当时P.J.-布朗的合同恰好到期,如果没有BYC的限制,公牛完全可以与有权享受拉里-伯德条款的布朗,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签下一纸为期一年,价值1771万美元左右的合同,然后搭上一些选秀权,和洛杉矶湖人交易科比。但是,在BYC的限制下,公牛要想“投机取巧”得到科比,必须至少给布朗开出一份为期一年,价值3542万美元左右的合同,才有可能完成交易。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随之产生的奢侈税,公牛最终还是无奈地放弃了交易科比的方案。
欧足联的转会规则,要详细的
NBA球员转会的基本原则: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高的限制是天空(Sky),但在NBA,上限可不是这样。起码在花钱方面,就有很多限制,譬如说工资帽,就像给你戴一顶帽子,罩着你的头。“工资帽”的出处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花钱的资本。再拿这个48%后的收入再除以NBA一共的30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经历年统计,48%的钱花在球员身上是适当和合理的。48%既尊重了球员作为NBA最大资本应得到的尊重,也防止了垄断现象的出现。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可以超过这个数目。NBA去年的“工资帽”数目是4250万美元,今年的上限预计为5200万美元,也有可能比这稍低一些。 第三方托管(Escrow): 听起来有点像二战时的第三方托管,但NBA的“第三方托管”不是那么回事。两年前,NBA球员工会和官方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停工谈判,最后的妥协产物之一就是这个“第三方托管”,正式实行日期是2001—2002赛季。NBA官方将球员薪金的10%先扣下来,放入一个托管的账户中。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没有超过联盟总收入的55%,那么这个托管的钱将原数奉还。但是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超过了55%,对不起,这个钱就被官方没收了。 设立这个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着在那威胁,“迫使”球队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55%。 奢侈税(Luxury tax):这就是55%的核心所在。顾名思义,如果你的消费属于奢侈,就要给你征收奢侈税了。NBA规定,联盟总收入的48%是“工资帽”,总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税的界线。打个比方说,上个赛季的“工资帽”是4250万美元,奢侈税就是4869万美元。如果你无视它的存在,越过它,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 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你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如果你超过一千万美元,你还要交一千万的美元税钱。 奢侈锐十分严厉,端的是厉害,众多NBA老板都视奢侈税为虎狼,但开拓者和小牛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很穷”,穷得只剩下钱了。 拉里·伯德例外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 也叫做大鸟条款。不管叫什么,都是因为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绰号就叫“大鸟”),这是NBA最为普通、最为常见的一个例外条款。本来,按照理论状态,工资帽的界线是总收入的48%,但球队经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条款的球员,这是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队经常超过“工资帽”而逼近奢侈税的现实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这一条款的,必须有这样的条件———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三年,中途没有被放弃或者转投其他球队的情况。有这样的条件,当你成为一名自由球员时,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在目前的NBA,几乎每支球队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因为条件很简单。 中产阶级例外条款(Mid-level exception.): 这一条件比较苛刻。如果说拉里·伯德条款是“小资”的话,那么这个中产阶级例外来得名副其实,因为条件难度确实比大鸟条款难。它的条件是你在NBA必须在同一支球队效力达到六年以上,在人才流动比较频繁的NBA,能在一个巢里占据了六年以上,真是不简单,确实该用金钱嘉奖一下忠心和能干的二合一。待遇就是可以超过工资帽450万美元。还有一个例外条款,待遇是超过工资帽130万美元,俗称“小鸟条款”。 先签后换(Sign-and-trade deal): 用最直观的例子来解释,国王队的韦伯去年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如果他和国王队续约,因为他在国王效力已经达三年,所以他可以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如果他不留在国王,而是选择了其他球队,例如纽约尼克斯队,那么他同样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也就是说,拉里·伯德条款可以被一个球员从一支球队带到另一支球队。 也正因为此,使得先签后换的转会方式在自由球员市场上特别流行。还是拿韦伯说事,他可以和国王先签约,然后国王拿韦伯和尼克斯做对等交换,韦伯的中产阶级待遇尼克斯同样可以享受。国王先签后换的好处在于,如果他们拒绝这样做,他们得不到一点好处,这样做了就有和韦伯对等的条件利益。尼克斯这样做了,使他们拥有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好处。
fm2022切尔西开档不能转会
这是我以前答得两道题,看看。你会明白的
也许有帮助
中国球员的转会:
国际足联的转会: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
1997年10月,国际足联执委会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五十七条通过下列规则:
序言?
1、本规则涉及的是队员从一个国家协会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时的身份和资格。?
2、下列第一、二、三、七、八、十章及第12、13、30、31、32和36条的规定对国家间转会均有约束力。?
3、每一个国家协会必须制定本会内转会的体制,使本会内转会有章可循。国家协会的转会规则应报国际足联批准。协会内的规则应包括上述第2款的内容,应遵循下列各条的总的原则并制定解决转会期内争议的条款。
第一章 队员类别?
第1条?
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的队员均为业余或非业队员(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
第2条?
1、除领取参加足球比赛和从事协会足球活动的实际费用外,无任何报酬的队员为业余队员。
2、队员所需旅费、住宿费及训练、装备和保险等费用均可报销,不影响队员的业余身份。
3、任何因参加比赛或从事与协会足球有关的活动收取的报酬超过上述第2款规定的费用的队员为非业余队员,除非他根据下列第25条又获业余身份。?
第3条?
1、队员的身份由其所属的国家协会核实。?
2、国际转会中因队员的身份引起的争议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解决。?
第4条?
1、各国家协会应有所属非业余队员的正式登记注册。?
2、如需要,国际足联可索取注册的有关部分。?
3、队员如未在国家协会注册为非业余队员,离会时也不视为非业余队员。?
第二章 非业余队员?
第5条?
1、在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是队员应和所属俱乐部签有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和有关经济条件。?
3、合同副本应送国家协会备案,国际足联有权视情况随时提取。?
4、只要是在国家协会注册的非业余队员,俱乐部与其签约时,国家协会可在合同中增加条款。?
第三章 队员资格?
第6条?
1、只有在国家协会注册,并加盟协会所属俱乐部的球员,才能参加国家协会举办的各种竞赛。?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队员方可由国家协会认定参赛资格:?
1〕从未曾有某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中注册者;?
2〕按照国家协会的规定,在国内俱乐部间转会者;?
3〕从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并持有前者签发国际转证明者(参见第7条)。?
3、上述条款不包括下列第7条第4款的情况及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特别授予临时资格的情况(参见第7条第3款)。?
第四章 国际转会证明?
第7条?
1、有资格在一个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踢球的业余和非业余队员必须在该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后,才可在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参加比赛。?
2、如无下列情况,国家协会不得拒绝为队员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1〕队员未履行完原俱乐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原俱乐部与队员将要转会的另一个国家俱乐部之间存在非经济方面的争议(参见第14条至第17条);?
3、队员身份委员会(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或在有上述的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可责令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或自行签发代替国际转会证明的证件。如为后者,应明确规定有效期限。?
4、如果自要求转会的协会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后,转会队员的协会仍未发出转会证明或未提供拒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前者可发一临时证明准许队员在该国踢球。?临时证明自提出转会要求之日算起一年后即为永久证明。如期间又收到原协会的回复,讲明了不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临时证明即行终止。在上述六十天的期限内,任何队员都不得参加新俱乐部的正式比赛。?
第8条?
1、只有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才有权索要国际转会证明。如未经索取即收到对方国家协会的转会证明,该证明无效。国家协会不得注册该名队员,必须重新索要国际转会证明。?
2、国际转会证明为一式三份,由国家协会签署,使用国际足联专用的转会表格或内容相似的表格。
3、原始件送要求转会的国家协会。副本寄国际足联秘书处。另一份存原国家协会。?
4、收到转会证明的传真件,国家协会即可批准队员有参加比赛的临时资格。?未收到原国家协会签发的正式转会证明的原件前,队员的踢球资格将自动取消。?故意利用这一临时资格条款让其注册队员到另一个国家协会临时比赛的国家协会将受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处罚。?
第9条?
1、国际转会证明应写明证明持有人自某日起有权在某协会比赛。?
2、国际转会证明不附带任何条件。?
国际转会证明尤其不能限定有效期。任何就此附加在转会证明上的条款均无效。?上述条款以第7条第3款及第4款的条款实施为准。(参见第33条有关队员被租借给另一俱乐部的程序)。?
3、绝对禁止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时以任何形式收费。?
第10条如转会时签有规定队员回国参加国家代表队比赛的时间的专门协议(参见第38条),协议须作为国际转会证明的附件。?
第11条?
1、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发给正受停赛纪律处分的队员。?
2、如遇上述情况,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在停赛处分结束之日前发出。?
3、如队员的纪律处罚为停赛一定数量的比赛,在停赛5场以下比赛的情况下,执行停赛处罚的国家协会可向另一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只要后者书面保证该队员在其协会注册期间也停赛相同数量的比赛。?
4、任何有关上述第1款中涉及停赛纪律处分的争议,都应提交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五章 队员国际间转换?
第12条?
1、非业余队员符合下列条件即可与另一俱乐部签约:?
1〕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或将在六个月内期满;或?
2〕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一方以正当理由而取消;或?
3〕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双方经共同的协商后取消。?
2、队员的新合同下能有任何影响其履行完现有合同的内容。如队员希望在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参见上述第1款1),期间他只能签一个新合同。?
3、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
4、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5、业余队员只要不违反原俱乐部和新俱乐部各自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随时可以转会。第13条?
1、任何想雇用与另一俱乐部有合同在身的队员的俱乐部,在与该队员接洽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与队员所在俱乐部联系。?
2、违反上述规定的俱乐部,将至少被罚款50,000瑞士法郎。?
3、在队员的合同期已满的情况下,队员和析俱乐部双方均不需就正在进行的接洽通知原俱
乐部。?一旦队员与新俱乐部签约,新俱乐部根据第14条的规定就可能存在的补偿问题与队员的原俱乐部联系。?
第14条?
1、如非业余队员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2、如业余队员以非业余队员身份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3、如业余队员转会到另一俱乐部,身份不变,其原俱乐部不得索要培养费。?
4、假定已转会的业余队员,在转会后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现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5、假定队员曾以业余身份几经转会,但在首次转会后的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他现以非业余身份踢球的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6、上述第4,第5款规定的三年期限只适用于年满十四岁的队员。?
7、如队员的原俱乐部根据上述第4、第5款认为自己有权索要培养费,必须于队员转为非业余队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俱乐部未遵守第13条第3款的规定,不执行此条款)。?
8、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的队员转会,如果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工的国家协会间转会,双方对队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已经期满无异议(即: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结束或有关双方均同意缩短或取消合同并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上述斜体字部分只适用于1999年4月1日前签订的转会合同)。?
9、欧洲足联负责制定本足联的转会规定,解决国家协会之间训练培养补偿费等事宜及上述第8款提及的情况。?
第15条?
1、第14条所提到的培养费的数额由有关的两个俱乐部协商决定。任何队员与原俱乐部或第三者与原俱乐部达成的有关培养费协议的协议的均无效。?
2、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如队员转会至另一俱乐部,其原俱乐部可与本俱乐部的队员签订有效协议,放弃按规定自己应得的培养费。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3、两个俱乐部根据规定签订的培养费数额的协议须通知两个有关的国家协会。?
第16条
1、如国际转会证明签发三十天后,俱乐部之间仍不能就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参见第14条),而又不属于下列第4款由洲足联解决的情况,需将争议交国际足联解决。
2、洲足联可制定本足联解决上述第1款所争议的规定,在本辖区的会员国中执行。?
3、洲足联制定的上述第2款提到的规定必须交国际足联执委会批准。?
4、如果洲足联的规定已生效,该足联所管辖的俱乐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能由洲足联解决。
5、上述机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6、必须在转会证明发出后十二个月内将争议提交国际足联或有关洲足联。?
第17条?
俱乐部之间有关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争议提效国际足联后,由国际足联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如争议涉及合同条款,则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18条?
1、上述第17条提及的专门委员会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主席,或他的代表及两名国际足联主席特别任命的委员组成,前者负责主持会议。?
2、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专门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执行。?
第19条?
不属于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其他任何争议,即:?
-队员业余和非业余身份的争议;?
-国家协会之间,俱乐部和、或队员之间与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争议;?
-队员现在国家协会和、或俱乐部允许其应召回国参加比赛的争议;?
-本规则范围内的其他争议。?
上述争议只能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
第20条?
1、两个俱乐部之间关于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的任何争议不得影响队员的体育运动或职业活动,也不得因此原因拒发国际转会证明。?
2、除上述第1款的原因外,其他争议可导致队员停赛。?
3、值得强调的是,如队员确实未履行其和原俱乐部的经济义务(欠款,未归还装备或用品等),国家协会可拒发国际转会证明。队员一旦还清欠款,或归还了物品,国家协会就应立即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第六章:向执委会上诉的程序?
第21条?
1、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决定应按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的(d)和(e)款的规定报告执委会(参见国
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5款)。?
2、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诉,由一个国际足联部分执委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述做出明确的裁决,组成该委员会的执委不得同时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第22条?
1、国际足联秘书处收到的所有上诉由国际足联主席任命三名执委组成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三名执委不得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2、上述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由国际足联主席指定处理各次上诉的特别委员会主席。?
第23条?
1、与裁决直接有关的国家协会、俱乐部、队员或教练员如不服均可上诉。?
2、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可维持,取消或修改原决定,也可做出不利申述方的决定。?
第24条?
1、上诉应在国际足联秘书处将裁决通知有关各方后二十天内提出。?
2、国际足联只受理通过国家协会提出的上诉。上诉必须是书面的,由申述方签字方可有效。3、2000瑞士法郎的上诉费用应在上述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国际足联秘书和。如胜诉,费用退还。如败诉,费用没收。?
4、如上诉明显无理,作为纪律处罚,还将对上诉方处以罚款。?
5、上诉委员会决定申诉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七章 业余身份的重新获得?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在重新获得业余身份前,需有一段过渡期。?
2、在甘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队员,须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才可归为业余队员。但如果队员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协会重获业余身份,这一过渡期可缩短为一个月。?
(过渡条款:上述斜体部分适用于1997年4月30日以后的情况。)?
3、过渡期从队员在某俱乐部以非业余身份参加者的最后一场比赛的日期算起。?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重获另一俱乐部的业余身份后,其原俱乐部不得要求现俱乐部付给补偿费。
2、下列第27条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外。?
第27条?
1、如果队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非业余身份,他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有权就其训练要求补偿费(如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队员又变换了俱乐部,队员以业余身份注册过一段时间的俱乐部不得要求补偿费。?
3、如对重获业余身份的队员是否确实以业余身份在新注册的俱乐部踢球有疑问,该队员以非业余身份最后效力的俱乐部可要求国际足联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采取有关措施。?
第八章 停止踢球?
第28条?
1、不再参加正式比赛的非业余队员,在三十个月内,仍被视为最后雇用他的俱乐部的注册队员。?
2、时间从队员停止比赛的赛季结束开始计算。?
3、合同期满,不再参加比赛的非业余队员所在俱乐部不得向队员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4、此条各款不妨碍某人在不踢球的条件下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
第29条?
1、如在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停赛的非业余队员希望以同样身份重新开始踢球,他仍为最后受雇的俱乐部的队员。如果该俱乐部允许他转会,则有权要求培养补偿费(如在同一协会内转会,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已超过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队员最后所属的俱乐部则无权再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章 特别条款?
第30条?
1、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及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工作许可的影响。?
2、因此,欲雇用队员的俱乐部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训练和培养补偿费用(或应付的工资)。?
第31条?
如在俱乐部之间签订队员转会合同,或队员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时由国际足联队员转会经纪人代理,在合同中必须提及这一事实,并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承担这一责任的经纪人姓名。
第32条?
只有俱乐部有权按本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索取补偿费。?
第33条?
1、按本规则条款规定,一个俱乐部将队员租借给另一俱乐部即为转会,并依下列情况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队员离开一个国家协会加入另一国家协会并被租借给其所属的俱乐部踢球;?
-租借期满,队员回到原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
2、租借非业余队员的条件(租借期,租借的责任等)应由有关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而不
得的转会证明上附加条款,否则无效(参见第9条第2款)。?
3、不经出租队员的俱乐部的书面授权,租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将队员转会到第三家俱乐部。4、除非有意将租借期与赛季结束安排在一起,队员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34条?
任何有关避难队员的身份问题均由队员身份委员会做裁决。?
第35条?
十四岁以下队员不需要国际转会证明。?
第36条?
未满十八岁的队员以非业余身份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任何有关延长合同期的条款均无效。?
(此条款只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第37条?
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不受理任何自发生起已超过两年的争议。?
第十章 队员回国代表国家比赛?
第38条?
1、任何与非业余国家队队员签有合同的俱乐部,无论队员年龄大小,都必须在其被选为本国国家队的情况下,允许他回国参赛。?
2、这一条款同样也适用于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如俱乐部的队员被召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俱乐部必须放行。?
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比赛:?
(1)每年不超过五场国际比赛。如已参加了七场国际比赛,而当年该国家协会还需进行世界杯预选赛,必须允许队员参加完世界杯预赛。?
(2)此外,国际足联所有赛事决赛阶段的比赛或由国家一队参加的洲际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或洲际足联组织的与出线国际足联比赛有关的其他比赛的决赛。?
(3)此外,任何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做出特殊决议的有关比赛。?
3、如一国家协会的代表队获当然出线权,上述第2款规定的比赛减至每年五场。?
4、队员回国比赛应有训练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国际友谊赛:四十八小时;?
(2)国际比赛预赛:五天(包括比赛日)?
(3)国际比赛决赛:十四天。任何情况下,队员都必须于开球前48小时到达比赛地点。?
5、有关足协和俱乐部可根据需要,就延长队员回国比赛的时间达成协议。如在队员转会时即已达成了协议,协议副本应附在国际转会证明后。?
6、依此条款应召完成国家协会的任务后的队员必须在他被召开参加的比赛结束后24小时之内归队。如比赛在队员注册俱乐部以外的洲进行,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8小时。?
7、如队员被召参加的两场比赛之间相隔八天以上,不可留队不归。?
第39条?
1、除非就延长回国比赛的时间另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参见第38条第5款),否则按第38条规定允许队员回国比赛的俱乐部不得要求经济补偿。?
2、召回队员的国安协会应承担员国比赛的旅费。?
3、被召队员注册的俱乐部应负责队员整个被召时期的伤病保险,包括他应召参加的国际比赛中的受伤保险。?
第40条?
1、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队员,当其本国协会召其回国参加某一级国家队比赛时,都必须应召回国。?
2、召回在国外的队员的协会必须在要求其参加的比赛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需借助国际足联要求在国外踢球的队员回国参赛的协会只能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求助国际足联:?
(1)已要求队员现在注册的国家协会干预,但未果;?
(2)有关情况报告必须在要求队员参赛之日前五天送达国际足联。?
第41条?
因伤病不能应召的队员,如其协会要求,必须接受协会提定医生的检查。?
第42条?
根据第38条,队员在被召期间或本应被召期间绝不能替其注册的俱乐部比赛。不论因何原因,队员不愿或不能应召,此项不得为其俱乐部上场比赛的时间规定还需再加五天。?
第43条?
1、如俱乐部不按上述第38条至第42条行事,拒绝让队员回国比赛或对召集不予理睬,将实行下列制裁:?
(1)罚款;?
(2)警告或停赛有关俱乐部。?
2、违反上述第42条规定的俱乐部将受如下制裁:?
(1)上述第1款所列部分或全部处罚;?
(2)俱乐部所属国家协会将宣布有该队员参加的比赛为对方获胜,其俱乐部所得分数均无效。以杯赛制进行的任何比赛不论比分如何均判对方队获胜。?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第44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处理并不得上诉。?
第45条?
本规则首次于1991年4月实行,并分别于1991年12月、1993年12月、1996年12月、1997年5月和1997年9月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修订。
回答者:kinllen - 副总裁 十级 4-10 11:40
不是这样的,转会费是俱乐部给俱乐部的钱,工资是转会后另外和球员算得,也就是说你要请那个球员转会首先你要给他的俱乐部一定的转会费用,他的俱乐部同意后你在和那个球员谈工资,球员同意后就可以转会了,也就是说转会费是一次性的,而工资你每年都要支付给那个球员,而且一般转会期一年只有两次。
有明确禁令。切尔西足球俱乐部(简称“切尔西”),成立于1905年3月10日,绰号“蓝军”,主场位于伦敦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区邻近泰晤士河的斯坦福桥球场,参加了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根据相关公开资料查询显示:切尔西转会禁令中,重新开档后生效,但是到2010年1月以后会禁止转会,所以fm2022切尔西不能转会。切尔西在英格兰赛场共赢得过6次英格兰顶级联赛冠军,8次英格兰足总杯冠军,5次英格兰联赛杯冠军,4次英格兰社区盾冠军。
- 上一篇:法甲一共几轮_法甲一共多少场
- 下一篇:2012西甲第28轮巴萨_2012巴萨阵容